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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福”遮盖车牌,上车收费10元
城区11部出租车受罚
  • 2012年01月30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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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宁1月29日讯(记者 李蕊) 春节期间,个别出租车在车体上张贴“福”字意图遮盖车牌、车标。更有个别驾驶员不按计价器收费,乱要价,严重扰乱了春节出租车客运市场。29日,济宁市城区出租车管理所对查获的11部违章经营出租车分别处以三天及五天停业带车学习。
  29日记者在城区出租车管理所了解到,每年春节期间总有个别出租车驾驶员贪图小利,不打表。把原本6元钱的起步价(含1元燃油费)抬高到10元甚至更高。还有部分出租车司机故意用“福”字遮挡车牌、车标逃避投诉、监管。“今年春节期间,我们出租车管理所在暗访中当场查获了11起违章经营事件。”济宁城区出租车管理所所长魏文灵告诉记者,这11部违规营运出租车都是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或使用“福”字遮挡车标、车牌被查处的。按照相关规定,遮挡车牌将对其处以三天的带车学习处罚(停业),不按计程计价器收费将处五天的带车学习处罚(停业)。
  此外,春节期间出租车管理所在执法过程中还查获了3辆违章经营的“黑车”,按照《山东省道路管理条例》规定,在车主签订保证书的同时,将根据其违规情况对其进行5000至300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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