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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人的幸福记忆 |
| 品味黄永玉、马未都、洪晃、老狼等名人的成长和幸福 | |
- 2012年02月01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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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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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变化太快,不要忘记那些简单、纯粹的幸福。《幸福在哪里:60年百位中国人的幸福记忆》以时间为纵线,邀请100多位嘉宾分别从童年、青春、偶像、结婚、邻居、节日六个主题出发,讲述不同时代亲身经历的幸福往事。 黄永玉: 难忘的邻居们 20世纪50年代初期我从香港回来后,住在北京东城区大雅宝胡同。当时《世界文学》编辑部就在我们那边,《人民文学》杂志社也在那儿。萧乾他们都在那儿,平时大家都喜欢互相串门。林庚的父亲林宰平当时也住在大雅宝胡同,沈从文把老先生带到我家里来,希望我见见提拔过他的这位老人。 沈从文是我表叔。他就是一个很平常的人,要把他写成伟人就是在开玩笑了。他在工作中非常认真,写小说也好,写一篇短短的文章也好,都认认真真。比如我问他:“你下过馆子没有?”“有,徐志摩结婚那年我参加过。”“吃过什么好东西?”“我结婚的时候吃了好东西,在中央公园水榭。”他就是这么一个朴素的人,朴素极了。 他也收集古代的东西,但都给了国家。他认为收集的东西就应该给国家,怎么能变成个人的东西?那简直是笑话。北京大学、历史博物馆还有军事博物馆,他都送了很多。很多都没有入档也没有登记。他有不少稿费,家里也有很多钱,就买古代的东西。买好东西回家又怕爱人批评他,所以都放在馆里面,有时候放在我那里。如果你说喜欢一个什么东西,他就送给你,而且好像他求你一样。他不像是这个世界的人,像古代人。你见到他也不会把他当做很有分量的人。和他谈话很开心,而且他问你这个问你那个。他就是这样一个人,这样的老先生现在没有了。 他有时候也很世俗,比如做了政协委员他就很开心。你想想,一个人老处在寂寞的环境里,有点不寂寞的机会多好啊。要开中华全国文学艺术工作者代表大会(简称文代会)那会儿,没有他的名字,我到他家里去,他知道我参加了文代会,就说,你们年轻人应该多参加这种活动,多了解世界等。当时我心里很难过,感觉不公平,但我也没有什么解决的方法。第二天大清早7点多钟,接人的车子来了,文代会有他的名字。我住在大雅宝胡同,他住在东堂子胡同,我催他快走,真替他高兴。 很多人认为沈从文不喜欢共产党,实际上不是这样。他只是不喜欢政治,不关心政治,当然也不了解政治。1947年,我在上海的时候,他写信给我:“你要刻一百一千一万个木刻,来反对中国人打中国人的战争。”当时他是这么看的。他不了解共产党,也不懂得什么是人民解放战争。建国后他写信劝我回来,说:“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好的军队,这么廉洁的政府,你值得为它献身一辈子。” 后来“四人帮”垮台之后,我们住在西郊三里河,还有钱钟书、华君武、俞平伯、金山等好多人,我们住在一个院子里。比如说丁聪,丁聪这个人在旧社会简直是美术界的董存瑞,他天天“炸碉堡”。在国民党时代是危险的,随时要丢性命的。所以郁达夫有句诗:“如何八卷临安志,不记琴操一段情?”《临安志》有八卷,为什么其中都没有写一点著名歌妓琴操的事?说明发表东西,是有很多忌讳的。丁聪、廖冰兄这些人当年那个战斗就等于打仗,所以在西郊三里河重新成为邻居了,当然挺开心的。 后来我忙于工作。每天早上散步,能碰见当然很好。有时候也来往一下,但交谈的时间不多。因为世界改变了,我就忙起来了,好多事情要去做。
洪晃: 北京四合院 在我的记忆里,小时候最高兴的事,第一个就是下雨。我们家住的不是四合院嘛,院子里的砖都是参差不齐的。所以只要一下雨,就会在我家东屋门口形成很多水坑。小孩就爱玩踩水,我又是那个年代很少的独生子女,平常没人跟我玩,所以只能自己玩。我们那时候又没有什么玩具,只有红缨枪呀、大刀呀、橡皮筋呀……但红缨枪也不能自己耍,大刀也要砍在鬼子头上才有幸福感,所以只能在水坑里踩踩水。尤其我那时候有一辆小孩骑的三轮车,我就骑着三轮车在水坑里来回走。溅点水,有点破坏的感觉,就高兴得不得了。 小时候基本上没什么事,就是早晨起来之后第一要去给外公、外婆请安,完了之后就出去玩。我没有那么多的学习压力。我们家人都是特别晚才会给这种压力。在我十三四岁的时候,因为要去美国,我才感觉到一种压力。在这之前就是随便玩,怎么好玩就怎么来。北京有个词叫做胡同串子,我就是比较典型的那种胡同串子。我们家厨房后窗对着我一个特别好的朋友的家,她叫金芳。有时候我早晨一溜达,就到金芳家去了。我老觉得她们家的饭比我们家的好吃。 我上学比别人稍微晚点,因此那时候就跟放大假似的,在家不上幼儿园也不用上学,我觉得真幸福。那个年代我们家都是大鱼大肉,别人家都吃得挺清淡。按道理来讲挺不像话的,但我永远觉得别人家的饭比我们家的好吃。我们家人都快气疯了,觉得这孩子怎么这么不识相。所以那时候,我请完安之后,没人理我的话我就溜达到金芳家去。金芳家午饭吃大饼,我们家从来不吃面食永远吃米饭,但我就觉得金芳家的大饼好吃,一口大饼一口蒜一口咸菜就觉得来劲。然后我就扒着窗户叫一声:“我中午不回来吃饭,我在金芳家吃饭。”我妈说不要吃那么多大蒜。我就乐呵呵地在金芳家吃饭。吃完饭我再回去,只要我一张嘴,外婆就说“熏死我了,熏死我了”。我成心吃好多大蒜,就要看她那种样子,觉得特来劲。
陈村: 从弄堂到网上“菜园” 在作家里,我恐怕是与网络接触最早的人之一,更有人说我是中国唯一的“全天候泡网”作家。我从1997年上网一直到现在,有12年了。早晨起来以后就开着机,然后就挂在网上一直到凌晨我才关机睡觉。1999年以工作姿态介入一些网站的事情。2004年9月我注册了小众菜园。我们经常有一些活动,比如去放风筝,到外地吃螃蟹,我们前不久还去了森林公园搞烧烤。我不是号称“狗仔作家”吗?就拿相机乱拍了一通。那些在外地或者在国外的一些朋友,他们就等我回家贴照片给他们看。 小众菜园这个论坛是半封闭的,就是你要进来,你得先告诉我们你是谁,是干吗的,干过什么事。之后你才能说话,否则你可以看但不能说。所以时间一长大家基本都知道彼此了。我们这儿有律师、教师、警察……微软亚洲研究院副院长,还有两个围棋九段高手——芮乃伟和江铸久,他们都很低调的。像芮乃伟从来不讲下棋的事,因为她跟我们说下棋我们也听不懂。她会讲自己读的一些书,去一些地方旅行的事,或者她现在在画画,她把中间的过程展示给大家看。 最后演变成两种固定的帖子:一种是文字,说我今天干吗,到哪儿去,见什么人;还有图片,比如今天我去哪里玩了,我把它拍下来,把照片张贴上去,人家一看不错。以前因为地理原因,你很难知道外面的一些事情,那么今天可以了。今天我在网上不出去,知道的事情可能比有些经常出去的人还多一些。可能我没生活在某个城市,但我知道这个城市的事情,也许比生活在其中的多数居民还多一些。 在网上你感觉不到距离。国外的人其实忠实度是很高的,他们大多是国外华侨或者新华侨,大都是20世纪80年代或者90年代出去的。在当地要找志同道合的人可能比较困难,在网上交往就容易了,差不多每天都能来往。他们也讲他们在那儿的生活,拍一些照片给我们看。 我在上海住过10个地方。小时候住在江苏路上一条弄堂里,有很多小伙伴。那时候学生没有那么多作业,业余也没有学弹琴、学书法的,基本上我们都是玩。比如玩官兵捉强盗,把一条弄堂弄得鸡飞狗跳。大人也会到弄堂来乘凉。那时候家里居住条件远不如今天,我在同学或邻居家都没见过那种可以不放床的房间,每间房子可能放两张床或三张床。那时候天热,没有空调和风扇,大家就拿着很大的蒲扇,坐着小板凳在弄堂里聊天,或者在那儿下棋。弄堂里的人互相全认识,关系都挺好的。过去很多事情都要在自己家外面做,比如你骑自行车,你就要擦自行车,那你必须在弄堂里擦。那就有人围观,有人给你出主意,也有人帮你擦。也有人问你多少钱买的,因为那时候自行车不大容易买到。反正会出现各种各样的话题。 我现在住在万科城市花园。这里的公共空间比较多,有草地,有假山,也有游泳池,平时还可以去玩玩。不过现在造的那些房子跟邻居没什么关系,你住进去以后不认识邻居那很正常。
老狼: 幸福是内心的感受 我对港台流行音乐接触最早的是刘文正。在我们这些喜欢弹吉他唱歌的年轻人的眼里,他最有名。那是20世纪80年代,当时我收集了十几盘他的磁带,在家拿着录音机听,把歌词抄下来,抄了有两三本,我现在还留着那些歌词本。有好多歌词其实当时听不清楚,都是凭自己猜测记下来的。多年之后我终于听懂,才发现好多歌词原来是这样的,特别惊喜。 刘文正虽然算是我流行音乐的启蒙人,但是真正的偶像应该是罗大佑和齐秦。罗大佑最酷,也很叛逆。他唱着《鹿港小镇》、《未来的主人翁》……到今天我印象都非常深刻,他的歌不过时。他的那种批判性,到现在好像变得越来越深刻,就像《未来的主人翁》中说“我们不要一个被科学游戏污染的天空”,真是特别有预见性的作品。同时,他的温情、怀旧类作品也写得非常经典,比如《光阴的故事》、《恋曲一九八零》、《将进酒》等。他的歌深深地影响到我们,伴随了我们这一代人的成长。 齐秦长得很帅,他的嗓音太完美了。高三那年,我收到别人给我转录的他的那张唱片《狼》,那么干净纯粹的嗓音,我被深深地感动了。后来我就收集他所有的唱片,开始学唱他的歌,模仿他的嗓音。 我少年时代崇拜的另一种偶像是诗人。为什么想要成为诗人?“文革”以后伤痕文学大片出现,朦胧诗刚刚兴起,我就觉得自己将来要写作,变成一个潇洒的诗人。我妈妈的一个同事就是诗人,住在我们隔壁。我去妈妈的办公室,会看到有他的汇款单——也就是他的稿费,还有刊物,有时候还看到他长发飘飘的样子。听他说,他去了西藏、贵州等地方采风。我觉得他特别神秘。后来那个人去了国外游学,便更难见到了。在我心目中这个人越来越神秘,越来越浪漫。 在学校时我会写一些现在想起来特别幼稚的东西,还自发组织了一个文学社,跟几个喜欢写东西的朋友一起办刊物,写小说,写诗,做了一本油印杂志,名字叫《翅膀》。现在想起来真幼稚。 在高中时代,我参加了吉他小组。 因为喜欢音乐,后来自己开始办乐队。那是在大学三年级,我跟高晓松、蒋涛一帮人开始在一起排练。排练那段时间实际上是最开心的,因为那时候玩音乐完全没有功利心,也不觉得累。有时候骑车两三个小时横穿北京,到北边青年湖公园的一个歌厅去排练。一群年轻人在一起,除了玩音乐之外,大家你一言我一语,讲的全是各个学校那些好玩的事。 我唱《同桌的你》红遍大江南北的时候,心里还是有些小小的得意。小时候一直憧憬自己站在一个大舞台上,底下成千上万的人听我唱歌的情景。那时候赵传有一句歌词“我终于让千百双手在我面前挥舞”,突然有一天它变成现实,我还是傻了一下。 1987年我上高三,我太太上高一。她当时是学校合唱队的,那时她也写了一些清新的校园歌曲,在合唱队里唱。后来学校组织歌咏比赛,我和她就认识了。我们在树上刻上我们的名字,那棵树越长越大,就感觉感情也像树一样越长越大。我当时觉得特别浪漫,现在想起来觉得有点傻乎乎的。 我不太喜欢对媒体讲述这种幸福生活。因为我觉得,幸不幸福实际上是两人内心的感受,说不能代表什么,最关键的是两个人之间相濡以沫,才能使爱情长久。
马未都: 幸福需要饥饿感 刚到东北的时候,常常会挨饿。因为在北京都是自家做饭,油盐总是有的,但吃“干校”食堂,首先就是缺油腥。那时候什么都想吃,但什么都吃不上。日积月累逐渐形成的那种饿的感觉,是今天的孩子们所无法体会的。 小时候吃的东西种类少,所以特别爱吃冰棍。那时候卖冰棍还是走街串巷地卖。我们只要听见他嚷嚷,就管家长要钱去。有时候父母高兴,会给你三分钱、五分钱,然后自己跑去买。当时的冰棍都非常简单,就是长方形的。三分钱的一般都是红果冰棍,含糖量比较低,比较酸,很硬。一般情况下,它很长时间都不会化掉。五分钱的冰棍一般含糖量高一点。最贵的冰棍现在还有,叫双棒。我们小时候叫鸳鸯冰棍,是加奶油的,我印象中好像是两毛钱一根。那种冰棍家长偶尔会买一回,不会随便买。我们小时候,冷饮仅限于冰棍。印象中,我最爱吃的是小豆冰棍。天热的时候,吃上一根,真的是很幸福的事情。 我们小时候还有一个乐趣,就是看人家爆米花。一开始不敢凑前,就看他加一点煤加一点炭之后摇。到一定程度了,他拿一个有橡皮口的大袋子,套在爆米花的罐子口上,一开。突然一声巨响,响声传得很远。米花全爆在袋子里面,你就拿盆接着。 那时候我们常吃爆米花,为什么呢?因为它简单,你从家里拿碗米就行(我们那时候爆玉米花的很少,大部分都是爆米花),就是从家里拿一碗米,其实也用不了多少,就是一小碗,爆一大堆回来吃。如果喜欢吃甜的,就往里面加一点糖精。我印象中,爆那么一锅,几分钱就够了,很便宜。
(摘选自《幸福在哪里:60年百位中国人的幸福记忆》,佟晟嘉等著,中信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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