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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批次产品上省质监“黑榜”
一酒企因生产日期标注不规范被点名
  • 2012年02月01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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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月31日讯(记者 张浩)1月31日,记者从质检部门获悉,山东省质监局日前公布了2011年第四季度(2011年第9批)食品产品的省监督检验结果。潍坊8批次产品不合格,另有一酒企因“生产日期”标注不规范被“点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山东省食品监督检验工作规范(试行)》的规定,1月30日,山东省质监局公布了2011年第四季度(2011年第9批)对白酒、大米、挂面、酱油、食醋等5种食品产品的省监督检验结果。
  记者在公布的结果汇总表中了解到,公布抽检结果的880家企业中,不合格的产品有114批次。其中潍坊有8批次产品不合格,涉及白酒和挂面两种食品。
  不合格产品包括山东食惟泰粮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400g/袋喜庆杂粮面(大豆面),昌邑市康乐食品厂生产的450g/包(把)的潍柳鸡蛋挂面、原味挂面,潍坊品正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500g/包的鸡蛋挂面。寿光市华源酒厂生产的480ml/瓶水溪坊醇香酒和500ml/瓶水溪坊原浆酒,潍坊市潍州春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480ml/瓶潍州春粮食酒(浓香型),安丘春开窖酒业有限公司3.8L/桶景芝宝烧纯粮酒,而不合格原因多为标签标识不合格。
  另外,2011年第9批生产加工环节食品产品省监督检验“生产日期”标注不规范的白酒产品检验结果中,有109家酒企因“生产日期标注不规范”被“点名”。潍坊有一家,寿光市侯镇新纪元酒业有限公司。
  2011年第9批食品省监督检验未抽到样品企业有145家,未能抽取样本的主要原因有停产、未生产等。
  山东省质监局表示,对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和109批次“生产日期”标注不规范的白酒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各相关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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