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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脸”代言广告
  • 2012年02月02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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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一段内容为新闻联播前主持人邢质斌为潍坊某食品企业录制的视频在网上流传,视频名称为《XX特别报道》,仿照《新闻联播》的形式,开头以旋转地球为背景,推出企业Logo,由其本人播报了该企业的内部新闻,对此惹来了不少网友的质疑。

  @五道口奥萨玛:1、邢质斌做广告是她的权利,这个无可厚非,也无所谓得体的问题。2、该厂商希望利用邢质斌所代表的主流和权威感为自己企业造势,属于极其老牌的企业内宣、外宣思路(如果不是故意为之的话)。3、但该片结果却和网络上一些恶搞新闻联播的视频不谋而合,正说明主流文化、商业文化和网络文化的奇特错位。

  @王学进666:邢质斌退休后代言广告固然有可以辩解的道理,但其以新闻联播方式播出广告则让人恶心。这明显是拉大旗作虎皮,意在借新闻联播的权威增加广告的可信性。万一查实该食品存在问题,后果就严重了。

  @法大李银生:邢质斌以新闻联播语调拍广告,有网友表示不能接受。退休以后的著名央视主持人邢质斌为企业做广告时,录制企业版“新闻联播”,并收取一定的报酬,这是她的权利,没有违反广告法规定。

  @笠人行:首先反应是奇怪,邢质斌怎么就成了一个企业的播音员了?第二反应是对比其他活跃在各地的央视主持人,邢质斌怎么就不能签约于企业了?就因为国脸?没道理。第三反应是该企业太厉害了,邢质斌在中国不仅知名度高,信任度更高。

  @Miss金苗:法律没说不允许的事,就可以去做嘛,如果代理的是不良产品,伤的是名人自己的羽毛,都是市场行为。不过医疗医药广告,好像不是随便能做的吧。

  @张志安:(《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的通知》)这个通知,跟主持人退休做广告,没关系啊。其中“新闻采访形式做商业广告”这条也不完全适用,如果该企业的这条联播式广告没在电视台投放的话。
           (李小凯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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