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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时贪杯高墙内过春节 |
| 检察官提醒:切忌心存侥幸酒后驾车 | |
- 2012年0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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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2月1日讯(记者 李宝然 通讯员 刘冉) 三五好友把酒言欢,甚是惬意。然而,一时贪杯,又酒后驾车,必会变惬意为沉重的代价。东港区检察院近日对酒后驾驶的王某提起公诉,经审理王某以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直到大年初三王某才从看守所出来。 2011年11月15日,王某与他的亲戚朋友们在饭店喝酒吃饭,酒后心存侥幸,驾驶机动车送朋友回家。行驶至一路口时,看到前方有交警查车,马上掉头转弯至路旁一废品收购站,企图避过检查,谁知他的行为引起了交警的注意。 在被讯问时,王某仍不知悔改,谎称是他的家属开车,直到交警将证据摆在他面前时才哑口无言,终认罪伏法。 2011年12月13日,东港区检察院对酒后驾驶的王某提起公诉。经东港区法院审理后,12月17日,王某以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看到家家合家团圆,欢聚一堂,而自己只能在高墙内度过新春佳节,王某悔不当初。据了解,直到大年初三,他才从看守所里出来。 检察官提醒市民,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切忌为贪一时愉悦,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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