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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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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2月2日讯(记者 王忠才 通讯员 张云梓) 2月1日,执勤交警依法处置了涂改车牌者李某,司机李某在车牌上将“Z”改为“3”,被罚2000元,驾驶证被扣12分。 1月31日起,沾化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查处伪造、变造和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或者其他车辆号牌、行驶证,故意遮挡、污损号牌,不按规定安装号牌、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2月1日上午10时左右,沾化交警一中队民警流动巡逻至永管路城东工业园附近时,发现一辆黑色轿车在距离警车100米处突然急调头加速驶离,交警感觉该车有问题,立即驱车追赶过去,在追赶过程中发现该车车辆号牌中的一个数字有涂改迹象,民警示意该车驾驶员靠路边停车接受检查,该车驾驶员无奈将车停了下来,民警将黏贴在车辆号牌上的塑料蓝色数字“3”揭下来,露出真实面目的“Z”。原来驾驶员李某为逃避民警和非现场执法设备检查,自作聪明的将车牌蒙上一层假面纱,不想被交警抓了个正着,被罚款2000元,驾驶证被扣12分,李某面对这样的结果,后悔不迭,连说再也不做这样的傻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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