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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观察:
招聘启事上又见“工资面议”
  • 2012年02月06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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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国家劳动保障部门出台《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之后,“工资面议”条款曾经在几年前逐渐退出招聘启事,但3日记者在金宝国际会展中心的招聘会上发现,随着企业人力成本逐渐提高,“工资面议”又死灰复燃,大面积出现在招聘启事上。
  上午9点,金宝国际会展中心就已经是人头攒动,整个招聘现场被划分为几个大区,630家企业中,大部分都在招聘台前挂上了招聘启事。记者转了一圈之后发现,大部分公司的招聘简章,内容比较详细,应聘的职位、招聘人手、专业要求和其他技能需求应有尽有,但在待遇这一栏上,则显得有些遮遮掩掩。大部分公司的待遇一栏上都是“待遇面议”字样,即使有写明工资待遇的,也大多类似“2000-5000”这样弹性极大的工资空间。
  即将从青岛理工大学毕业的小张说,“3000元的跨度太大,都说是干好了能拿到5000,这种话基本不能信,有可能你去了无论干得再好,公司也会找借口少发钱,这种事儿我听的太多了”。
  记者了解到,2007年底,国家劳动保障部门曾下发《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其中规定“招工信息应标明薪酬”,从2008年开始,在潍坊招聘会上,“工资面议”曾被明码标价代替。此次,“工资面议”卷土重来,专家建议毕业生应尽量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进一步细化工资待遇。
   本报记者 庄文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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