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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鞭炮不慎炸伤旁观男孩 |
| 男孩左脸被炸伤,燃放者赔偿医药费 | |
- 2012年02月06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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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枣庄2月5日讯(通讯员 李福伟 记者 马明) 4日,滕州市民董某在燃放鞭炮时将旁观的一男孩炸伤,随后男孩家长与董某发生争执,后经民警调解,董某赔偿男孩医药费。 4日上午,滕州市北辛街道董某的饭店在开业燃放鞭炮时,住在饭店附近郑某家的6岁男孩听到鞭炮声便从家中跑出来看热闹。由于小男孩与燃放鞭炮的位置靠得太近,不料一个鞭炮炸响后嘣在了小男孩的脸上,小男孩的左脸被炸破并流出血来。小男孩发现脸被炸出血后,便哭喊着跑回家,郑某看到儿子的脸流血了,心里一惊,问小男孩脸上的血是怎么回事,小男孩说是被鞭炮炸的。郑某听后非常生气,赶忙走出家门,对饭店老板董某一阵大发脾气,而董某也不依不饶,两者便争吵起来,最后二人竟厮打在一起,后被及时赶来的派出所民警制止。 民警经现场了解认为,董某燃放鞭炮时,对前来凑热闹的小男孩没有给予提示远离,应负一定责任,而小男孩自愿靠近也负有一定的责任,但毕竟是一个年仅6岁的儿童,经民警调解,董某和郑某都作了让步,董某同意向郑某赔礼道歉并赔偿男孩的医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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