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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2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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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2月6日讯(通讯员 李波 廖君 记者 曹思扬) 2日,李沧工商分局永清路工商所在李沧区永青苑小区一超市内查获120瓶涉嫌商标侵权“解百纳”的红酒,案值达6000余元。6日,这家超市被处以1万元的行政罚款。 2日,工商李沧分局永清路工商所在其辖区内开展酒类专项整治活动,对经营酒类的20余家超市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在巡查中,执法人员发现永青苑小区一超市所售的“天长地久”、“诺王堡”等品牌的红酒贴有“解百纳”的商标,可这批红酒并非“解百纳”商标授权酒厂所出品的,执法人员立即展开行动,共搜出120瓶侵权红酒,价值达6000余元,当场对这批侵权红酒予以扣押并立案查处。 经调查,这批侵权红酒均产自平度和烟台的小作坊,生产者为了卖个好价钱,就在产品包装上仿冒“解百纳”商标。执法人员认为,未经权利人许可,将“解百纳”商标在酒类商品上作为商品名称使用并误导公众的,属于商标侵权行为。6日,这家超市被处以1万元的行政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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