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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2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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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2月6日讯(记者 徐艳) 莒县一名21岁的小伙,因摩托车被偷,便想偷回来,没想到一发不可收拾,半年的时间里伙同他人作案30余起。为了销赃方便,他还将偷来的车在网上进行销售。2月1日,该小伙被莒县警方抓获。 去年11月底,莒县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称,其停在莒县刘官庄镇一家网吧门口的摩托车被盗了。为了尽快破案,莒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的民警成立专案组。民警对案发地周围的监控录像进行筛选,查找可疑人员,一名20余岁的年轻男子被警方锁定。 经过走访,民警很快锁定刘官庄镇黄花沟村的何某有重大作案嫌疑。经过一段时间的蹲点,民警发现何某经常夜间出门,且行动诡秘。2月1日,民警将其带回公安局进行审问。 经审讯,何某对盗窃摩托车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其交代,今年21岁的他自从去年6月至11月底共伙同他人作案30余起。随后,民警又将另一嫌疑人抓获。 4日,在莒县看守所内,何某告诉记者,其实他第一次作案只是为了报复,去年5月份的时候,他跟朋友骑摩托车出去玩,没想到摩托车被盗。就这样,何某在在一家超市门口偷了一辆电动车。 “当时偷了电动车后不知道该往哪里卖,后来我便在网上发了个帖子,没想到很快就卖出去了。”何某说,一般一辆摩托车卖2000元左右,电动车的价格在400至600元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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