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高新区一男子偷卸滨港铁路小滨线铁路零件卖了300多元 |
| 盗窃铁轨部件倒卖获刑三年 |
| |
- 2012年02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
|
|
|
|
本报2月6日讯(通讯员 林斐 刘雪萍 记者 朱耕平) 滨州市高新区的靳某为蝇头小利,竟然打起了盗窃铁轨部件的主意。先后两次盗窃铁轨部件,才卖了300多元,然而其造成的安全隐患却不小,为此靳某获刑三年。 现年22岁的勒某是滨州市高新区人,家离滨港铁路小滨线仅有一里地之隔。2011年7月某日傍晚,勒某骑着摩托车来到小滨线,用管钳卸下3块铁路鱼尾夹板、18套接头螺栓及5套扣件。一周后的某晚,勒某再次来到小滨线附近,用管钳卸下3块铁路鱼尾夹板、17套接头螺栓及3套扣件。 2011年7月30日凌晨,济南铁路局淄博工务段职工在该路段巡逻时,发现铁路被盗以上配件。公安机关接警后经过缜密侦查于当日将勒某抓获归案。据勒某落网后交代,其两次盗窃的铁路配件仅卖得赃款300余元。而其盗窃铁轨配件时,非常清楚两侧的配件丢失会导致车毁人亡的严重后果,但其还是基于侥幸心理卸取了铁路一侧的夹板。 一审法院认为,勒某破坏正在使用中的铁路轨道,足以使火车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遂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