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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2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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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威海2月6日讯(记者 林丹丹) 6日下午,市民冯女士打车去文化西路青少年活动中心,结果司机误解成为距离不远的另一个地点。走错后,司机又将冯女士带回了目的地。可是,其中绕的一段路,司机要求冯女士支付费用,冯女士对此表示不解。运管处出租科的工作人员表示,遇到这种情况,市民有权提出,让出租司机适当为市民减少车费。 6日下午,市民冯女士从青岛北路打车准备来到高区青少年活动中心。起初冯女士并没有觉察到出租车走错了,当走到海滨北路时,出租司机一直向北开去。这时候,冯女士疑惑,和自己要去的成了相反的方向。这时候,冯女士告诉司机走错了,司机这才反应过来。于是,绕了一个圈,出租司机才把冯女士送到了目的地,但是却来到了目的地的对面,当冯女士要求出租司机减点车费时,出租司机拒绝了冯女士的要求。冯女士当时有些气愤,要求出租司机把车开到停车地点的对面马路,出租司机以不方便掉头拒绝了冯女士的要求。 随后,记者联系了威海市运管处出租科的工作人员,他表示,按照这种情况,出租司机应该不属于故意绕路。如果出租司机绕路,乘客可以投诉。如果出租司机并非故意绕路,而只是理解错误,市民有权让出租司机,适当减少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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