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男子砖厂破产无力还钱—— |
伪造证明骗取120万银行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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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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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2月7日讯(通讯员 赵艳芳 寇福梅 记者 嵇磊) 2008年,河口男子崔某某经营的砖厂破产,欠下了五六十万元的债务。为了偿还债务,崔某某便利用自己和他人名义在冒名贷款时,采取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提供给银行假的个人资产、房产、车辆证明,先后六次贷出120万元。由于无力偿还,崔某某便潜逃了。1月5日,崔某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近期,某银行河口支行给公安机关提供一条线索:河口区的崔某某自2008年7月份,顶、冒名在该银行取得15万元贷款后,隐匿行踪,至今拒不归还银行贷款。民警经过调查,发现崔某某不仅在该银行顶、冒名贷款,而且还在其他银行有多起冒名贷款,且贷款已经逾期3至5年。银行多次向崔某某催收,但因崔某某没有固定住所、没有固定职业,且贷款到期后崔某某逃匿,导致这两家银行共受损失本息合计120万元。1月份,潜逃多年的崔某某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原来,由于经营不善,2008年崔某某经营的砖厂宣布破产,崔某某也欠下他人和银行五六十万元的债务。崔某某的银行信誉有不良无法贷款,他便借用他人名义冒名贷款。2008年6月,他拿着礼品找到李某某,将详情告诉了李某某,称“你只管在贷款单上签字就行,其他的事情我来办”。出于“义气”,李某某答应了下来。随后,崔某某制造了李某某的假年收入、资产证明,以李某某的名义在银行贷出10万元。 “初战告捷”的崔某某尝到甜头,采取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又提供给银行伪造的个人资产证明、房产、车辆,委托多人到银行办理贷款,先后六次共贷出108万,所得贷款全部都归崔某某使用。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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