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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2月08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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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日,记者从泰安市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获悉,2011年市直退伍义务兵报到时间为2012年2月8日至3月10日。 市直退伍义务兵的接收范围是:父母一方或配偶为市直以上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和从市直以上单位入伍的退伍义务兵(含一、二期下士/中士)城镇复员士官。报到人员须在本人档案到达后,持以下证件办理报到手续:退役证;退役行政介绍信;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城镇《入伍通知书》;城镇《优待安置证》;家庭户口本(或派出所户籍证明);父母或配偶工作单位证明;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获优秀士兵以上奖励的证章、证书、喜报等。 据悉,凡是自带档案和档案中无《入伍批准书》、《士兵登记表》的,不予接收。符合市直安置条件的城镇退伍义务兵,本人申请自谋职业不需政府安排工作,经批准与市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签定协议的,政府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金,补助标准以市政府当年规定为准。有意者自报到之日起即可递交自谋职业申请书。凡以农业户口入伍的退伍义务兵,请分别到入伍前户口所在地安置部门报到。 (侯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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