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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菏泽养老床位占老年人口比例达3%以上 |
| 菏泽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出台,让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 |
- 2012年0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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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菏泽2月8日讯(记者 李凤仪) 8日,记者从菏泽市老龄办获悉,《菏泽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出台。根据这一规划,到2015年菏泽城乡各类养老床位占老年人人口比例达到3%以上,各类养老服务机构服务人员实现持证上岗。 据预测,到2015年,全市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将突破150万,占总人口的比例上升19.7%。社会养老需求将进一步增加。 据菏泽市老龄办业务科副科长张正春介绍,“十二五”期间,老龄事业发展涉及到社会养老保障体系、老年医疗保障体系、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老龄产业体系、老年文化活动体系、老年维权体系等。 在社会养老保障方面,将符合条件的贫困老年人全部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将住房困难的农村老年人家庭纳入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鼓励、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到2015年形成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基本满足老年人需求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城乡各类养老床位占老年人口比例达到3%以上。 同时,将老年文体活动设施纳入城乡公共设施、新建住宅小区、旧村改造、新农村建设规划,菏泽市区至少建设1处、各县区和各乡镇办事处至少要有1处示范性老年人活动中心,社区、村(居)全部建立老年活动场所。 此外,继续实施以推广老年人意外伤害组合保险为内容的“银龄安康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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