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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亿,今年要办十件民生事 |
| 公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将获财政拨款 | |
- 2012年0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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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2年岛城将新增更新800辆节能环保型公交车。 本报记者 张晓鹏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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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潘旭业 8日,青岛市政府公布了2012年10件市办实事。10件实事包括新建改造15处农贸市场,对600辆农村专用校车实施政府补贴等,共涉及22项工作,涵盖了百姓“衣、食、住、行、生、老、病、逝”等多方面内容。各级财政将投资61亿元。 1、城市低保标准月增60元 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420元提高到48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2604元提高到3000元,自2012年7月1日起实施。年内为全市城乡低保家庭每户发放价值800元包括被褥在内的基本生活日用品。 2、市区新建改造15处农贸市场 支持市区新建改造农贸市场15处,其中新建6处、升级改造9处。 在市级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和350家单位建成运行肉菜流通追溯管理系统,年内全市(含区市)食品安全定性定量检测达到60000批次。 3、开建8000套公租房 增加保障性住房供应,开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8000套、经济适用住房5000套。 4、新增更新800辆环保公交车 新增节能环保型公交车662辆;按照强制报废更新标准,更新天然气公交车138辆。对全市特别是农村幼儿园、小学和初中配置600辆专用校车实施政府补贴。 5、幼儿园享生均财政拨款 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力度,建立公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制度,对五市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予以补助。 建立公办幼儿园、镇(街道)中心幼儿园、村(社区)集体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按照每人每年65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建立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制度,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照每人每年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对五市新建、改扩建(或回购)并达到省定办园条件标准的镇(街道)中心和村(社区)幼儿园,通过以奖代补形式给予补助,补助标准平度市、莱西市每班8万元,即墨市、胶州市、胶南市每班3万元。 6、免除居民基本殡葬费 对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具有青岛市户籍的育龄妇女及在青岛市连续居住并接受居住地计生服务管理1年以上、具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和住所(含租赁)的流入育龄妇女,在定点助产机构分娩,给予500元住院分娩补助。 青岛市行政辖区内居民去世后,免除其家属(机构)在殡仪馆的基本殡葬费(遗体接运、冷藏存放1天、火化和骨灰寄存1年)。 7、新建9处敬老院 全市新建9处敬老院(社会福利院),每处一般不低于800张床位。规划建设市盲校新校,项目建筑面积约2.28万平方米。开工建设市中心聋校综合楼,项目建筑面积约1.2万平方米。 8、新农合大病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到75% 增强农村居民医疗保障能力,新农合筹资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300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240元。 政策范围内住院补偿比达到75%以上,门诊补偿比达到35%以上。全面提高农村重大疾病保障水平,保障病种扩大到9种,重大疾病新农合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到75%。 9、新增城乡就业25万人 积极促进城乡就业,新增城乡就业2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对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发放一次性求职就业补贴。 落实就业政策,扩大就业渠道,年内新增城乡就业25万人,其中新增城镇就业15万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1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通过举办各类招聘会提供就业岗位信息40万个(次)。全市政策扶持创业1万人,带动就业5万人。对8.82万名青岛籍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发放一次性求职就业补贴每人500元。 10、新建健身园和健身路径700处 新建健身园100处(含示范健身园7处),新建健身路径600处,对1290处健身路径进行维护维修,实现城市8分钟健身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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