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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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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2月8日讯(通讯员 林斐 记者 朱耕平) 在旅社做厨师顺便充当“内线”,探到携带大量现金的房客后便伙同同伙伺机抢劫。近日,由滨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高某、刘某因抢劫被判处有期徒刑。 2011年,天津籍张某经常来滨州办理业务,每次都入住滨州市滨城区某旅社。该旅社厨师刘某发现张某经常携带大量现金入住后,找到朋友高某预谋对其实施抢劫。2011年9月某日凌晨4点,刘某通知高某:张某已睡熟。高某于是戴上早已准备好的头套,手持菜刀闯入张某所在房间,并持菜刀威胁张某,抢走其放于床头柜内的黑色提包一个,内有现金四万三千余元。 滨州公安机关接警后经过缜密侦查将刘某和高某抓获归案。另查实刘某尚有伙同他人盗窃的犯罪事实,经法院审理,最终被告人高某被一审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被告人刘某被一审法院以抢劫罪、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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