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威海发放2011年第四季度价格临时补贴 |
| 困难居民每人可获补贴9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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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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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 本报威海2月8日讯(记者 许君丽) 8日,记者从威海市民政局了解到,为切实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根据威海市物价局相关规定,经威海市政府同意,决定启动联动机制,为市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2011年第四季度价格临时补贴,每人可获补贴94元。 据了解,此次临时价格补贴对象为威海市区(包括环翠区、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新区)2011年12月份在保的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按每人94元的标准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对既享受国家抚恤补助又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或农村五保的居民,只按每人94元发放,不重复补贴,所需资金从威海市财政价格调节基金账户中列支。 此次价格临时补贴的发放工作将由各级民政部门负责实施,2月10日前将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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