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偷鱼被抓 捅伤了巡逻人员 |
| 偷鱼者不仅被判有期徒刑5年,还得赔偿两名伤者10万多元 | |
- 2012年02月10日
作者:
-
【PDF版】
|
|
|
|
|
本报威海2月9日讯(记者 冯砚农 通讯员 杨小静) 乳山人士于正(化名)到水库偷鱼被水库巡逻队员逮了个正着,被看管期间家属与两名巡逻员发生口角,于正趁人不备用刀将两人分别砍伤。就这样于正从一名盗窃嫌疑人变成了触犯刑法的罪犯。最终,乳山法院判决于正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赔偿两名伤者102000元。 案发当日于正被水库两名巡逻员抓住后带到宿舍看管。于正的前妻及儿子得知其被“扣留”后赶到宿舍并与巡逻员发生口角。随着口角战上升到相互撕扯,于正趁四人不注意从宿舍案板上拿尖刀朝两名巡逻员捅去。 案发后,于正主动报警。经鉴定,其中一名巡逻员左上腹部捅1刀,胃肠破裂、肝脾破裂,构成重伤;另一名巡逻员前胸、左大腿等部位被连捅数刀,最长创口长度超过10厘米、血气胸、肝脾损失,三处均构成轻伤。 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根据伤者的陈述以及证人证言,鉴定结论等证据确认于正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决于正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赔偿两名伤者经济损失,包括医疗费、伤残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等各种经济损失共计1020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