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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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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9日,上海市普陀法院通过微博发布消息,韩寒诉方舟子名誉侵权已正式立案。与方舟子一同出现在被告名单里的还有刘明泽,而此前刘明泽并未进入公众视线。正当网友纷纷猜测刘明泽是谁时,10日,方舟子在其微博中再透露韩寒的律师突然宣布从普陀区法院撤诉,撤换至金山区法院集中起诉,而且明确只追究方舟子的侵权责任。 其微博原文如下:“普陀区法院专门为韩寒案开了微博,网友们纷纷破解刘明泽之谜,韩寒的律师却突然宣布从普陀区法院撤诉:‘陶鑫良:受韩寒委托作如下说明:韩寒一直明确只追究方舟子的侵权责任。不起诉麦田。不会追究第二被告刘先生,也不会有具体网友受困扰。将依最高院名誉权纠纷管辖规定,撤换至金山区法院集中起诉。’”(小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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