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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2月13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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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2月12日讯(通讯员 马霞 宋星刚 记者 嵇磊) 德州男子宋某私刻东营市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合同专用章,在李某处购买了50多万元的电缆,之后转手将电缆出售给了东营某集团。宋某在拿到货款后,并没有支付给李某,竟携款潜逃了。2月4日,东营公安民警在西安将宋某抓获。民警介绍,此案涉案金额达95万余元,而宋某所得的现金全部用于赌博,被挥霍一空。 2011年5月13日,中年男子李某来到东营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报警称其遭遇诈骗。民警经过调查了解到,宋某自称是东营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的经理,并手持合同及公章,准备向李某购买一批电缆。经过几次的业务往来,两人联系越来越密切。 2011年3月10日,李某与宋某签订了一份五十余万元电缆的合同。3月12日李某按照宋某要求将电缆全部送至东营某集团。宋某验收电缆后,在销货清单上签字确认并当场写了一张金额为五十多万元的欠条,而宋某仅支付了8万元。随后,李某继续催促宋某归还剩余的欠款。宋某也在几天后陆续归还了李某几万元现金。 2011年5月初,李某再次给宋某打电话催款时,却发现宋某已经携款逃跑了,随即李某便报了警。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展开调查。民警在摸排中案情进一步清楚,犯罪嫌疑人宋某(男,30岁,德州市齐河县人)多次手持东营某公司合同和公章与李某、东营某集团进行交易,而宋某不是什么公司的经理,只是一个中间商。 原来,宋某购买到电缆后,又与东营某集团进行交易。东营某集团在付给宋某10万余元现金后,又给宋某几套商品房作为抵押。而宋某却以六十几万的价格将房子卖给他人后逃逸。 今年1月31日,办案民警远赴西安,于2月4日在西安市公安局站前分局东广场派出所的配合下,将藏匿于一网吧内的犯罪嫌疑人宋某抓获。 经查,犯罪嫌疑人宋某以做中间商为生,一次偶然的机会认识了东营某集团的业务员,这名业务员称公司需要电缆,两人便加强了联系,于是出现了先前诈骗的一幕。民警介绍,宋某所得的现金全部用于赌博挥霍了,而宋某手持的东营市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合同专用章也是私刻的。目前,犯罪嫌疑人宋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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