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2012年02月13日
作者:
-
【PDF版】
|
|
|
本报威海2月12日讯(记者 许君丽) 12日,记者从威海市中心血站了解到,随着无偿献血者人数的不断增加,返还用血金额正在逐年提高,受益人数也呈上升趋势,2011年,威海市中心血站共为1103名无偿献血受益者办理免费用血返还款53万元,免费用血总量达55万毫升。其中献血者本人用血的有127人,免费用血返还款13万余元。 威海市一直以来都严格执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所规定的血费返还政策:无偿献血者本人自献血之日起五年之内可免费享受五倍无偿献血量的医疗用血,五年之后免费享受与无偿献血量等量的医疗用血;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包括父母、子女)自献血三十日起免费享受与无偿献血量等量的医疗用血。无偿献血者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用血后,凭《无偿献血证》、居民身份证、用血结算单及能证明用血人与献血人之间关系的证件到原采血站报销用血费用。 据悉,为最大程度方便献血者,提高工作效率,自2011年9月起,威海市中心血站还在荣成、乳山、文登三市爱心献血屋设立了血费返还代办点,县市区办理本人或亲属血费返还手续的献血者,不用再专程跑到威海办理了,可就近到当地爱心献血屋提供所需手续,由工作人员前往威海代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