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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政府公开招聘10名兼职法律顾问 |
| 报名2月24日18时结束,聘期为两年 | |
- 2012年0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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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聊城2月13日讯(记者 刘铭) 记者从市政府法制办获悉,拟在全市范围内公开招聘10名市政府兼职法律顾问。 据了解,招聘对象为在聊城市范围内工作从业的各类人员,包括中央、省、外地驻聊单位及其分支机构人员,接受聘任的法律顾问均为兼职。 招聘条件要求,受过系统的法学教育并具有较好的法学理论知识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具有法科学士以上学位,在聊城市从事法律工作或者法律教学科研工作,具有一定的专业影响力及较高的职业道德和操守,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在行政岗位工作的公检法等其他公职人员,未评定职称的,应具有法律职业从业资格,并为正科级以上干部。 应聘者要求在50周岁以下(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有相当的时间和精力履行法律顾问职责,能认真及时地圆满完成交办的法律事务。 报名截止到2月24日18时,应聘者可登陆“聊城仲裁网”下载《聊城市人民政府兼职法律顾问申请表》1份,经本人填写后,发送电子邮件至lc8940@163.com。经审核合格确定拟聘任人选后,另行通知提交表格原件以及身份证、任职资格证书原件。经研究确定聘任的人员,由市政府颁发聘书,聘期为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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