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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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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2月13日讯(记者 吕增霞) 记者从东营市卫生局获悉,近日下发的《关于认真做好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保健食品产品许可管理、生产流通环节监督、标签标识和广告监管,确保保健食品质量安全。保健食品广告内容必须经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发布,严禁以专家或患者名义进行功效宣传。 据了解,东营将严把保健食品注册受理和生产许可审查关,对提供虚假申报资料的企业,一律不予受理和许可,并列入“黑名单”,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对保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原料购进、生产和记录查验制度落实情况组织开展专项检查;以经营保健食品的食品批发市场、大中型超市、专卖店、药品经营企业为重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假冒伪劣和非法添加药物的保健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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