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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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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济宁2月14日讯(记者 岳茵茵 通讯员 赵兴波 董磊) 一患有抑郁症的男子发病时经常打骂亲人,几年前妻子与其离婚。男子认为是岳母挑唆所致,每次发病后就到岳母家闹市。一次醉酒后,男子用水果刀将前岳母捅伤。近日,鱼台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虽该男子患抑郁症,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员,但因危险性较大,仍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46岁的高某家住鱼台县张黄镇侯堂村,几年前得了抑郁症,每次发作就打骂亲人,连自己的老父亲都不放过,时间长了村民都对他产生了畏惧感。不久,妻子与其离婚,高某认为是岳母从中挑唆,每次犯病就到岳母家去谩骂闹事。 2011年7月27日晚,高某酒后又来到了前岳母家谩骂,被岳母家人撵走。高某回到家中,拿起水果刀又跑了回去,见岳母正在大门口坐着,上前将岳母摁倒在地,朝其腹部猛捅两刀,然后仓皇逃跑。事后,高某到公安机关投案。 经鉴定,被害人闵某为重伤。高某患复发性抑郁症,作案时处于抑郁症发作期,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鱼台县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高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虽然高某是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员,但犯病后经常打骂他人,人身危险性比较大,随时有再伤人的可能,高某在犯罪时有认识能力,没有控制能力,需要承担刑事责任,遂判处高某有期徒刑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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