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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2月15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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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日,在网络论坛上热转了一个帖子,帖子中的图片为广饶某学校的通知,大致内容为“严禁购买校外小商贩的商品,购买玫瑰花者,一经发现,立即责令回家反省,并予以纪律处分。” 14日下午,记者联系到该校教研室的刘主任,刘主任称对此事并不知情,并告诉记者要询问政教处的老师再做答复。大约40分钟后,刘主任致电记者说:他围着学校转了一圈没看到这样的通知,“政教处的老师也说没有发过这样的通知。对于学生情人节买花互赠,学校不支持,学校希望学生以学习为重,不要谈恋爱分散学习精力。” 该校的一名任课老师对记者说:“我没见到学校有这样的通知,但是有这样的规定对学生是好的。” 网友热议 顶: 网友水上漂:制止的好啊,有多少小姑娘都沦陷在这一朵花上了啊!
网友格格LS:现在好多学生都拿着父母的钱,干一些不符合这个年龄该做的事情,学生本来的任务是以学习为主,不要因为对爱情的好奇而脱离了正常的生活轨道,本人非常支持学校的做法,明文规定,可以稍微规范一下学生的行为。
踩: 网友树李:禁止的不是玫瑰而是青春。
高校大三学生晋晋:正经消费,发乎于情。
网友若水:学生花自己的钱买玫瑰又不必让学校报销,花自己的钱买什么不行啊!当然在情人节送玫瑰也是调节同学之间关系的好办法,至少学校犯不上禁止学生买玫瑰。 本报见习记者 耿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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