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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区劳动防护品稽查不合格劳保用品以安全头盔较多
  • 2012年02月15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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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菏泽2月14日讯(记者 李凤仪 通讯员 孙春生) “共检查劳保用品商铺4家,查获不合格劳保用品一宗。”13日上午,牡丹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联合东城安办对东城辖区劳动防护用品市场展开稽查。
  牡丹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副大队长杜健介绍,此次查获的不合格劳保用品以安全头盔较多,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出台的《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安全头盔、防毒面具、防护鞋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安全标志管理。
  据了解,生产或经营假冒伪劣劳动防护用品和无安全标志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单位,一经查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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