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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2月15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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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泰安2月14日讯(记者 刘来 通讯员 张培双) 9日下午,一辆黑色轿车撞倒一名学生后逃逸,民警根据目击者提供信息,迅速锁定肇事嫌疑人。10日上午,肇事者到岱岳区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一中队投案。 2月9日16时50分左右,岱岳区交警大队接到泰安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指令,得知天平街道办事处岩庄村路口,一辆黑色轿车撞倒学生后逃逸。接到报警后,岱岳区交警大队事故一中队指导员王传利、民警王亚林迅速赶往现场。到达现场后,交警了解到,受伤学生刚从校车上下来,准备穿过马路时被肇事车撞倒。受伤学生腿部骨折已经被送往医院。办案民警根据现场目击者提供的肇事车辆车牌号码信息,经过网上核查对比,迅速锁定肇事车辆为黑色中华两厢轿车,车牌号为鲁J***38,车主贾某系岱岳区角峪镇居民。 民警根据车主登记的手机号码联系贾某,却发现号码已停机。民警立即联系当地派出所,通过户籍信息查询,9日当晚民警联系到贾某,对其说服教育后,他对撞倒人后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并对错误行为感到非常后悔和自责。10日上午9时,贾某到岱岳区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一中队投案。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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