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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机店凌晨遭遇故意纵火 |
| 店主已报警,该手机店已恢复正常营业 | |
- 2012年02月16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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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 陈伟) 新年刚过,自家的手机店刚开门营业没几天,就被人故意纵火,尽管损失不大,但是回想起来,市民侯先生却有些后怕。目前,侯先生已经报警,手机店也已经恢复正常营业。 侯先生是东平人,来济南打拼五六年了,刚开始的时候,他跟着别人打工谋生。两年前,侯先生在天桥区联四路南头开了一家手机店,除了卖手机,还经营各种手机卡。 提起15日凌晨的“无名火”,侯先生至今仍挺害怕。他告诉记者,由于手机店里存有各种型号的手机,为了防止被盗,他晚上一般都会住在店里。15日凌晨3点钟左右,他先是听到有人用石块砸店里的玻璃,噼里啪啦的声音把他吵醒了。结果没等侯先生起床,在3点45分—3点50分之间,有人就从被打碎的窗户往里扔火团。“他们扔了好几个,听到我起床的声音,他们才走了。”幸亏店里没有易燃易爆品,火很快就被扑灭了。这场火也未给店里造成很大的损失,天一亮,侯先生就和家人把店面给整理好了。 至于是何人纵火,侯先生心里也没有底,“会不会是别的手机店使坏呢?” 但是据侯先生介绍说,他手机店的生意并不算红火,平时来的顾客也不多,不大可能因为生意上的竞争得罪别人。“再说,由于我家是外地的,平时为人处世非常谨慎,唯恐自己哪里做得不好,而得罪人,因此这几年来,与周围的邻居相处得还算融洽,我也实在想不出是谁干的。” 目前,侯先生已经报警,而他的手机店也已经恢复了正常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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