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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下调
单位缴费比例由19%调整为18%,个人缴费比例不变
  • 2012年02月16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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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聊城2月15日讯(记者 刘云菲 通讯员 刘晓鸣) 记者15日从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了解到,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今年起调整为26%。
  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工作人员介绍,为进一步减轻用人单位养老保险负担,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按照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的通知》精神,在确保基金安全运营的前提下,从今年起,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调整为26%。
  其中,单位缴费比例由19%调整为18%,下调一个百分点,个人8%的缴费比例维持不变。此外,还规定了城镇个体工商户和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今年仍按国务院有关规定,统一按20%执行。
  该工作人员介绍,截止到2011年年底全市企业参保职工有37.36万人,参加养老保险的人数比2010年净增了2.9万人,参保比例逐年提高。“2010年是第一次下调缴费比例,下调后,单位缴费比例由20%调整为19%,今年又下调到18%,意味着企业的负担又减少了。因为个人缴费比例是按照个人账户建的,所以个人缴费比例没有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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