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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皮鞋穿了两天就“爆皮” |
| 因特价被告之不在三包范围 | |
- 2012年0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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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2月15日讯(记者 董传同 通讯员 邵振文 刘海燕) 新买的名牌皮鞋,没想到刚穿了两天就“爆皮”,且店家以种种理由搪塞不予处理。近日,消费者张女士就遭遇了这样一件烦心事。投诉到县消保委后,在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商家为张女士退货。 2月7日,家住夏津县某小区的张女士周末逛街时,某商场正在搞“皮鞋优惠大促销”活动,张女士就花320多元买了一双名牌皮鞋。可仅仅穿了两天,两只皮鞋的鞋面就出现轻微的“爆皮”。她很生气,就拿着皮鞋和发票来到商场,要求更换。可商家百般搪塞,称这种“特价”皮鞋不在“三包”范围之内。商家称能做出的最大让步就是把皮鞋返回厂家修复。张女士担心鞋子修复后还会出现“爆皮”等问题,未同意商家的解决办法。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无奈之下,张女士投诉到县消保委。工作人员调查后确认张女士所言属实。工作人员告诉商家,该商场关于特价皮鞋不承担“三包”责任的说法,与《山东省皮革制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相抵触,是无效的。经工作人员耐心调解,商家向张女士表达了歉意。由于张女士购买的该款皮鞋已售完,无法更换,只能进行退货处理。张女士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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