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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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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菏泽2月15日讯(记者 景佳) 商家为牟利,有的违法建设CNG加气站,有的私自非法倒卖液化气。连日来,菏泽执法部门在城区连续查处1个液化气站和3个违规加气站。 2月13日,菏泽市城市管理局公用事业科工作人员在菏泽展开专项大检查。当执法人员来到牡丹南路刘庙社区附近时,发现一家液化气站不仅涉嫌无证经营,而且液化气储罐竟是用槽车罐改装而成,还直接利用槽车罐进行充装液化气瓶。 “一公斤石油液化气的爆炸能量,相当于4至6公斤TNT爆炸的威力,如此液化气站点,一旦发生以外,后果不堪设想。”执法人员说,液化气是属于一级危险品,液化气站的开办是有严格的审批手续的,需要多部门审批。 执法人员立即责成该站负责人将槽车罐移走并给予严厉的批评教育,随后依法进行查处。 随后两天,执法人员又发现3个违法建设的CNG加气站,于是按照我省《城市燃气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当场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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