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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诺月息3%,非法集资两千万
一男子忽悠60多人上当,部分非法所得还被另一伙骗子骗走
  • 2012年02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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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泰安2月16日讯(记者 赵兴超 通讯员 王书顶) 随着民间闲余资本不断增加,大量由民间借贷引发的经济犯罪案件呈上升趋势。近日,在泰安市公安局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中,破获一起以高息为诱饵,变相吸收60多人2000余万元存款的集资诈骗案。
  近日,泰安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将侦破的一起集资诈骗案,移送泰安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2010年初起,曾做过一些建筑工程的犯罪嫌疑人芦某游说亲戚朋友,谎称在泰安多个旧村改造项目以及天颐湖景区开发中,承包大量土方工程,需要找投资人出资入伙,并许诺月息3%。在游说中,芦某还称刚上二年级的女儿,眼睛患重病即将视网膜脱落,急需凭借工程款给女儿治病。这种手段博得了亲友的同情和信任。芦某先后从自己和妻子的亲友中取得数十万元投资款。从事保险行业的妻子李某,也在公司内吸收30多名同事50余万投资。
  亲友同事发展得差不多了,芦某和妻子开始发展下线,通过类似传销形式,以赚取息差的好处,拉在泰安某商场工作的刘某和在某保险公司工作的尹某下水。在四人联手忽悠中,有60多人上当。截至2010年9月底案发,这个团伙已非法吸收存款2000多万元。
  非法吸收的存款中,仅花两三万元给女儿治病,芦某拿出一部分交给所谓“经营理财产品”的人,其余用于包养情妇、购买豪车和花天酒地。
  2010年9月底,受骗者几个月没有收到利息来找芦某要钱,才发现芦某妻子和女儿都已“消失”,受骗者急忙报案。泰安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查证,芦某为更快更多骗取投资,先后多次提高利息,从最初的月息3%,先后提至5%、8%、10%、15%,以至案发前几周提高到20%。越来越高的利息让芦某资金链吃紧,只能拆东墙补西墙,很快资金链断裂。
  原来,芦某拿出大部分资金,投到另外四名从事所谓“理财产品操作”的个人手中。而他去收取利息时,这四人也早已人间蒸发。感觉事情败露且无钱可还,芦某和妻子各自“跑路”。妻子带女儿逃回吉林老家,芦某携情妇躲到青岛。
  立案后,经侦支队民警多方搜集线索,在嫌疑人可能隐藏地点公安机关配合下,1个月内辗转2000多公里,将四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捕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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