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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次投案求轻判,法官说“晚了”
不少年轻人不懂法,结果变成了犯罪嫌疑人本报通讯员肖翔本报记者侯文强
  • 2012年02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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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今法庭上出现不少令人啼笑皆非的故事,也有许多让人痛惜的案例。《文强说案》主要讲述法庭内外的那些事儿。欢迎读者拨打15954530929,和文强提提建议,说说感触。
  帮朋友追债
非法拘禁他人25小时

  26岁的邵某近几年一直过得胆战心惊。2009年,他为帮朋友讨债非法拘禁他人25个小时,曾经投案自首,取保候审期间又逃跑。2011年11月,邵某再次来到派出所投案。 
  2009年,邵某为了帮朋友要债,和一名同伙将欠债人关在芝罘区黄务居民区的一间平房里,期间对欠债人拳打脚踢,逼迫对方还债。直到25个小时后,对方家属报警,欠债人才被救出来。 
  当时邵某认为“把人关个一两天不算啥”,主动到警方投案。不料在派出所听说这种行为触犯刑法后,邵某吓坏了,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后就躲了起来。警方多次传唤邵某,但他一直不到案,芝罘区检察院依法将他批捕。 
  “东躲西藏的日子太难熬了,过年也不敢回家。”2011年11月,邵某第二次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希望能得到从轻处理。不过芝罘区法院办案法官说,邵某在取保候审期间逃跑,后虽然再次投案,但他的行为已经不构成自首,不能从轻处罚。今年1月,邵某被以非法拘禁罪判处拘役2个月,缓刑3个月。 
撬锁偷名酒
26岁男子“三进宫”

  钱某是芝罘区法院的常客,在2007年和2010年,他因为偷东西分别被判有期徒刑3年和1年,没想到出狱不到半年,他又被押进了芝罘区法院。今年1月份,芝罘区法院第三次以盗窃罪判处钱某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1000元。
  钱某,26岁,芝罘区人,刚上完小学就辍学了。年轻小伙模样周正,又是本地人,按说不愁找工作,可他不务正业,因为偷东西被抓了好几回。2007年,刚刚21岁的钱某因犯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2010年,他又因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1年,2011年1月份刑满释放。 
  2011年6月份,出狱没半年的钱某和同伙撬开一家公司的大门,偷走了茅台、五粮液和白兰地等名酒。没过几天,钱某就被警察抓住了。经鉴定,这几瓶名酒价值7000多元。
  芝罘区法院办案法官说,钱某是累犯,在出狱后5年内又犯了偷窃罪,应当重罚;但鉴于钱某当庭认罪,依法可予以从轻处罚。法院最终判处钱某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100元。
不堪恐吓骚扰
找人打伤前男友

  2月7日,芝罘区法院少年法庭审理了一起因恋爱不成而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20岁的李某曾和一个女孩谈过恋爱,后来,女孩提出分手,但李某没有答应,反而开始不间断地纠缠与骚扰,甚至恐吓女孩的家人。 
  女孩受不了李某长期的纠缠与骚扰,将这件事告诉了同事,并让同事找人教训李某一顿。2011年9月,李某约女孩出来见面,女孩假装同意,暗地里叫上同事一伙将李某揍了一顿,李某流血不止被送进医院。经法医鉴定,李某为轻伤。女孩和她的同事涉嫌触犯故意伤害罪,被李某告上法庭。 
  “李某和女孩的处事方式都是错误的。”芝罘区办案法官说,当被李某骚扰时,女孩应用合法的手段保护自身权益,而不是用暴力去解决问题,这样不仅自身权益得不到保护,反而使自己从受害人变成嫌疑人。 
  李某虽然是被害人,但他的做法也有一定的不对之处,李某作为男方,恋爱不成应用宽容和乐观的态度去面对,而不是一味纠缠,这样只会使双方矛盾加剧,甚至造成了今天这样两败俱伤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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