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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2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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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2月16日讯(记者 张浩 通讯员 董其升)本想给女儿调节一下视力,没想到买回的羊肝里竟吃出了虫卵,这让孙女士闹心不已。16日,记者了解到,经过潍坊市消协的调解,经销商和供货商最终答应赔偿孙女士4500元。 2012年1月1日,趁着节日放假的机会,家住寒亭区的孙女士带着女儿到市区一大型超市买羊肝,谁知当天晚上,孙女士就把羊肝放到锅里煮熟,孩子吃了一大块后又喝了一碗汤,当快要把汤喝完时,发现碗底有许多杂质,拿到灯底下仔细一看,大吃一惊,碗底下竟然有许多小虫似的不明物,又看了一下没吃的羊肝,发现在夹逢里也有很多小虫似的不明物,这下可吓坏了孙女士母女俩,立即拿着没吃的羊肝到附近的诊所,请求医生帮忙。 随后孙女士投诉到潍坊市消费者协会。经过专家鉴定,初步认定此不明物系动物身上的虫卵,在当地不多见,此虫卵经高温后被杀死,不会对人身体产生明显危害,活的虫卵可能附着在餐具上,一旦进入人的体内可能寄生在人的肠胃等脏器上,对人产生危害,需要及时采取措施治疗防范。 16日,记者了解到,经过消协的调解,经销商和供货商终于答应按照消费者的要求,赔偿各种损失4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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