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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内广告经营额要翻倍
青岛广告文化产业园落户城阳,三年可获国家1亿资金支持
  • 2012年02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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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2月16日讯(通讯员 李涛 记者 曹思扬) 广告产业园落户城阳,国家三年扶持1亿元。在国家扶持的基础上,近日,青岛市政府出台《关于促进全市广告行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对广告产业进行支持,力争到2015年,岛城广告经营额从现在的20亿元增长到40亿元,领先全国同类城市。
  去年12月31日出台的《关于促进全市广告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2011年青岛广告业实现广告经营额19.9亿元,在省内城市中位居第一,但与副省级城市比,差距很大,广告行业发展的现状与当前青岛在山东经济龙头地位不相称。《意见》中提出,在“十二五”期间,争取全市广告经营额增长率高于同期GDP的增长率,到2015年,全市广告经营额翻一番,从现在的20亿元增长到40亿元。
  《意见》还提出十五条促进广告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青岛广告产业在财政支出、税收、市场准入、人才培养等方面将享受到多种优惠:如将广告产业纳入市政府设立的文化产业或投资基金扶持范围;对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支出,除国家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来青岛投资的一般性广告公司注册资本降低到3万元;支持青岛大学办好广告业发展研究和人才培养基地和广告人才职业水平考试培训基地等等。
  此外,《意见》还要求发挥产业集聚效能,扶持广告园区(基地)建设。充分发挥产业园区集聚、孵化和辐射带动作用,重点扶持现在已经落户城阳的青岛广告文化产业园、创意100产业园、中联U谷2.5产业园和青岛市大学生“一个中心、多基地”创新孵化体系,吸引更多国内和国际知名广告企业入驻园区,搭建平台,整合资源,联动发展。
  为实现广告产业的发展目标,青岛市工商局将通过引导企业转方式、调结构等方式,力争在“十二五”末,新增两到三家广告企业或股份制广告公司、三到四家一级资质广告企业、十二家二级资质广告企业、二三十家三级资质广告企业;同时将加强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完善青岛广告市场的管理机制和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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