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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凭啥自带酒水就不让进门 |
| 市消协:消费者有权拒绝商家“霸王条款” | |
- 2012年02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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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泰安2月16日讯(记者 李兆辉 王世腾) 16日,记者走访多家餐饮娱乐商家发现,自带酒水进店消费的顾客常常遭到拒绝。市消协工作人员称,这属于霸王条款,消费者有权拒绝接受。 16日,市民李先生去康复路一家KTV唱歌,可他手里的一瓶水被服务员拦下,理由是KTV不能带水进入。“水可以先放在我们柜台上,走的时候你再拿。”工作人员说。 采访中,记者发现泰城大多数KTV都禁带酒水进入。“我们也不想带水,可是里面东西太贵了,一瓶矿泉水比外面贵一两块。”市民王先生说。 一位从事KTV的业内人士透露,酒水是KTV盈利的重要渠道,一瓶水、一瓶酒到了KTV价格都会翻番。KTV绝对不会放过这个赚钱的好机会。 除了KTV,泰城部分酒店和饭馆都在店内显眼位置摆放着“谢绝自带酒水”的牌子。 泰安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乔建陆介绍,谢绝自带酒水、收取“开瓶费”之类的行规,是以营利为目的非价格措施或价外价措施,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犯了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谢绝自带酒水还涉嫌垄断。目前这些“行规”不仅没有被制止,反而在其他行业形成蔓延之势,即使这些商家明示了谢绝自带酒水,仍属于霸王条款,消费者有权拒绝接受。 (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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