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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倒井村挖山建房乱象再调查——
土地权属性质不清执法部门陷入“迷魂阵”
  • 2012年02月18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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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习记者 宋立山
    搬倒井村附近山体破坏问题难以解决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遭破坏的馍馍山、蚰蜒山和橛子山等山体的局部地域存在土地权属和性质不清,以及林地与耕地邻接等问题,这造成多个职能部门之间管理上的交叉,而交叉地带又容易出现监管空白,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监管和执法的困难。
犯了什么法?土地用途多样迷人眼
  开山建房会破坏山体和植被,自然属于违规行为。但是许多开山行为都是从整理梯田开始的,部分土地承租人借在梯田上搞养殖之名,在整修梯田的过程中,趁机偷偷向山体推进。济南市林场的负责人说,他们在巡查过程中,对于破坏林地的行为有监管的法律依据,但如果对方在整修梯田,用做所谓的农业经营,林场的工作人员就难以介入了。“为了防止他们侵占林地,我们只得在林地界限上修上防侵占小道,不让他们继续往里边挖。”
  国土部门的负责人表示,按照国家制定的标准图件,违规建房的区域都是国有的林地,并不存在济南市林场所说的梯田。“非法侵占林地,并用于建造房屋,必须依法查处。”该负责人说,他们去年已经立案查处一起,今后将继续展开排查,摸清土地性质和用途,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严厉查处。
谁有执法权?相关部门急需分清责任
  济南市林场的一位负责人说,接到举报后,林场工作人员立即赴现场调查取证,并先后制止开山行为20多次。但经调查后发现,馍馍山、蚰蜒山和橛子山都已经被初步规划到千佛山风景名胜区,属于城市绿地,其执法权归辖区内的城管执法部门。“山林性质不同,执法主体也不同,郊外的普通山林一般归林政部门监管,而城市绿地归城管执法部门。”
  林场认为自己没有执法权,而城管执法部门认为林场有执法权,这难免造成一段时间内的执法空白。不过得益于两个部门之间的配合,现在这种执法空白正得到填补。接到林场的致函,城管执法部门确认部分属于城市绿地之后,已经积极进行相关的巡查和执法。“一旦发现违规开挖和建房,立即进行制止。”城管执法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还将采取不定时巡查及夜间盯守等多种方式,加大执法力度。
  “林场已经成立护林防火大队,积极参与监管,同时准备联合执法部门,争取通过派驻执法人员的方式,加大监管与执法力度。”济南市林场的负责人也表示,将加强与执法部门的配合,共同解决问题。

该对谁执法?得先搞清承租人
  “只听说是村里把地租出去了,但不知道租给谁了。”在采访中,多数村民表示并不知道土地租赁的具体细节。合法有效的土地租赁合同,是相关部门进行监管和执法的重要依据,而混乱的土地流转在一定程度上给后期的监管和执法带来困难。
  土地流转乱象带来的执法困境,得到城管执法人员的证实。“在巡查过程中发现违规施工的行为,正要去执法,施工人员已经跑了,或者都称自己仅是干活的,而承租方一般不会出现在施工现场,找不到幕后的执法对象,执法从何谈起?”一位城管执法部门的负责人说,出租人是谁,承租人是谁,土地租赁的使用范围是什么,都必须搞清楚才行。作为终端管理者要承受巨大的执法压力,但是一些源头性的问题得不到解决,很难跳出执法困境。
  对此,国土部门负责人表示,已经展开对该区域内土地流转状况的摸排,确定违规建房的责任主体,为执法工作提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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