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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高校债务 完成目标有奖
今年底前可筹120.5亿元,驰援78所高校
  • 2012年02月19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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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南长清大学科技园。(资料片)   本报记者 左庆 摄
本报记者 杨凡
  “我们终于看到希望了。”清点完2011年度的“还债账本”,山东师范大学财务处处长陶务端长舒一口气。
  随着上世纪90年代末全国范围的高校扩招,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时代迅速到来。扩招、贷款、建设、负债……十多年来,沉重的债务问题也成为制约高校和高等教育发展的一大瓶颈。
  2011年省两会之后,“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化解高校债务”作为省长姜大明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承诺的26件实事之一,迅速展开实施。2011年10月,通过《山东省高等学校债务化解工作目标责任书》的签订,到2012年底全省将筹集资金120.5亿元,为78所省属和市属高校化解债务。
承诺
  提高各类高校和职业学校的生均拨款水平,其中省属普通本科高校生均定额平均提高1200元,争取每年生均拨款水平达到9500元。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化解高校债务。
践诺
  我省出台了有关意见,省政府与各高校签订了责任书,为化解高校债务危机提供了有力保障。在2011年落实了生均定额平均提高1200元的指标,落实了贷款偿还奖励政策等,高校债务危机化解工作有了重要进展。
校园大了,学生多了,债务也多了
  “没有图书馆办什么大学,开玩笑!”在2011年省两会上,听取教育界别小组讨论时,省长姜大明的一句话,道出解决高校债务问题已刻不容缓。
  在此次两会晚些时候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省教育厅副厅长陈光华公布了山东力图化解高校债务的四项措施:提高生均拨款、土地置换、鼓励政策与开源节流。
  2011年省两会透露出一个重要讯息:山东化解高校债务,政府将出重拳支持。
  山东高校债务的“包袱”到底有多重?高校为何难以承受如此之重的包袱?
  2011年7月,在全省高校债务化解工作会议上,姜大明通报了这样几个数字:2010年底,全省各类高等教育总规模达到222万人,毛入学率由1998年的6%上升到28%。全省高校校园面积达到12835万平方米,是扩招前的5.4倍;高校固定资产总值达到811亿元,是扩招前的16.2倍……
  “另一方面,在积聚了大量优质高等教育资源,推进高等教育快速发展的同时,我省高校也形成了大量的债务:截至2009年底,全省85所公办普通高校,各类债务合计达到284亿元。”
  由省教育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8部门共同制定的《关于山东省高等学校债务化解工作的实施意见》经省政府同意,并转发至各市、高校及有关部门。
  该意见明确,我省高校债务化解工作在省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各地、各部门、各高校共同努力、协调推进。高校是债务化解工作的责任主体,各级政府负责统筹所属高校的债务化解工作。同时,意见还提出化债目标:到2012年底,确保我省公办普通高校化解债务80亿元,争取化解债务100亿元,努力将高校债务降至合理水平。
  根据该意见,我省2011年、2012年大幅提高省属高校学生定额经费,支持省属高校化解债务。另外,建立银行贷款审批制度和高校债务情况动态监控机制,严格控制新增贷款的产生,防止出现“举新债,化旧债”现象。2012年底前,我省将不再审批以银行贷款作为资金来源的建设项目。
49所高校签化解债务责任书
  省教育厅财务处副处长吴建华介绍,随着意见的出台,各高校债务化解工作迅速展开。部分高校从自有收入中筹集资金化解债务,取得了初步成效。山东师范大学、山东理工大学、临沂大学等高校债务化解工作进展良好。
  省有关部门负责人透露,到2011年10月,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对78所公办高校化债规划的审核汇总,共锁定2009年底全省高校银行贷款199.3亿元,2011、2012两年全省可筹集资金120.5亿元,化解这部分高校的银行债务。如果实现这一目标,全省将超额完成化债100亿元的目标任务。
  2011年10月28日,省教育厅、财政厅代表省政府与首批49所有银行贷款的省属公办普通高校签订了《山东省高等学校债务化解工作目标责任书》(下称“责任书”)。
  根据奖励规定,我省鼓励高校通过土地置换化解债务,省财政依据高校土地置换收入用于化解债务的数额,按不低于10%的比例给予相关高校奖励;鼓励高校统筹各类资源主动化解债务,除财政在定额经费中安排的债务化解等专项资金外,省属高校再统筹学生定额经费、学费、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经营收入等化解债务的,省财政依据贷款减少额,按不低于30%的比例给予奖励……
  另一方面,省教育厅会同有关部门对高校债务化解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奖补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检查监督。对未完成工作目标,虚报套取、挤占挪用奖励资金,违规增加银行贷款、职工借款等各类债务的高校,将给予通报批评;扣回该校的奖励资金,并不再给予化债资金支持;减少该校的招生计划、停止受理院校升格及学位点建设申请等。
委员建言 生均财政拨款仍需加大
  省政协委员、山东建筑大学科技处副处长、博士生导师陈宝明长期关注高校债务问题,并曾在两会期间提交有关提案。
  陈宝明认为,我省出台了有关意见,省政府与各高校签订了责任书,为化解高校债务危机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在2011年落实了生均定额平均提高1200元的指标,落实了贷款偿还奖励政策等,高校债务危机化解工作有了重要进展。
  但他同时表示,就全局而言,该工作还不尽如人意。“据估计,截止到目前,在全省平均水平上,仅解决了贷款额度的20%左右,离问题的根本解决还有很大差距。”
  陈宝明认为,我省虽已出台政策,但由于历史原因,部分高校财政负担重、办学盘子大、自我造血功能差,支持政策限于实际困难也难以得到体现;另外,各地的支持政策落实也不均衡,削弱了高校通过土地置换等方式偿还贷款的积极性。
  “目前的生均收费和生均财政拨款远不够大学生的‘培养成本’。”陈宝明举例说,以工科学生为例,目前其培养成本在1.6-2.4万元。而生均收费和财政拨款合计每年才1.1万元左右,远远不够办学成本,因此保证不了高质量培养,部分高校只能维持低水平运转。他建议,我省还需要进一步加大生均财政拨款。

财务处长 不再是“烫手山芋”
  背上了沉重的债务负担,在高校运行中也产生了另一个尴尬的现象:财务处长的职务曾经是个“烫手山芋”。
  2011年4月,刚轮岗到山东师范大学财务处长任上,陶务端对能否干好这份工作也曾心里打鼓。
  “随着高校扩招,原有老校区办学空间有限,建设新校区成为必然的选择。由此背上的银行贷款负担,到2010年底还有6.32亿元。”陶务端说,尤其是2009年和2010年,贷款还本付息压力特别大,最多时达到8个多亿。日子最难过的时候,医疗费不能及时报销,一些教授的科研奖励经费拖欠着,“2011年刚发了2009年的科研奖励”,高校的教学条件和正常运转受到限制和影响。
  不过,在2011年7月份全省高校债务化解工作会议之后,陶务端感受到明显的变化。
  “针对我们学校,省财政用于普通高校化债的专项基金这一项总和就达到1.622亿元,从2009年度到2011年度的化债奖励一次性兑现,这种力度是空前的。”陶务端告诉记者,这笔资金加上山师在2011年通过各种渠道自筹资金8000万元,到2011年底,共偿还贷款2.422亿元,超额11.8%完成了化债任务。
  “今年政府支持力度这么大,我们终于看到希望了。”清点完2011年度的“还债账本”,陶务端长舒一口气说,“我这个财务处长压力减轻了不少。”
  除了政府的支持,高校自身也得多种渠道解决债务问题。陶务端介绍,除了将长期贷款调整为中短期、使贷款结构更加合理,并强化学费收缴确保自筹资金到位外,山师严格财务预算管理,已经连续三年按照10%的比例压缩院系及机关办公预算经费,降低行政成本。“机关单位每人每年的经费额度就是4500元,三年来没有变过。”
  记者了解到,还债压力减轻,一些办学条件的改善也在逐步进行。在山师长清校区,由企业投资建设的图书馆2011年底已经开工,预计2012年暑假主体工程可以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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