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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夜间违规使用车灯,日照交警直属大队明确处罚标准
“耀眼”司机罚款100元扣1分
  • 2012年02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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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2月19日讯(记者 徐艳) 对夜间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擅自安装照明装置的司机不再进行劝说教育。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罚款100元、扣1分,擅自安装照明装置罚款200元并限期拆除。
  日照交警直属大队曾于17日晚7点在全市各主要路口设点检查。在北京路和海曲路路口,由于此处车流量较大,在此设点检查的民警很快就抓了好几名“耀眼”司机。
  “改装后车灯更亮,照得更远,一般都是中高档车改的多。”执勤民警告诉记者,这种灯比普通车灯亮2倍至3倍,尤其是在夜间,非常刺眼,存在很大的交通隐患。
  执勤民警说,对于不按规定开远光灯的司机,交警将现场罚款100元、驾驶证扣1分。擅自安装氙气灯、炫目灯的司机,将会扣留驾照,罚款200元并要求司机到相关单位拆除。17日晚,查处不按规定使用灯光168起,非法安装44起。
  “很多司机不自觉,夜间行车开着远光灯,会车时非常危险。处罚会让这些司机有所收敛。”当晚一名路过的市民说。
  日照交警直属大队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次严查擅自安装、使用灯光的行动将持续到5月10日,希望通过这段时间的整治,驾驶员能形成正确使用灯光的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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