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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2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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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2月20日讯(通讯员 张竹青 记者 李楠楠) 近日,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烟台高新区被正式列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试点时间自今年1月1日起算,为期3年,成为山东省8家试点园区之一。 据了解,成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后,烟台高新区知识产权工作的制度建设、人才培训、工作经费、资源信息利用等方面将得到国家的支持和帮助。 在今后3年的试点期内,烟台高新区将在知识产权战略制定与实施、工作体系与工作制度建设、知识产权信息利用、专利技术产业化、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建设和人才培养等方面进行重点推进,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工作能力和水平,为园区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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