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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2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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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2月20日热线消息(记者 李沙娜) 20日,家住胜大花园的牟先生打来本报热线电话称,2010年8月份他安装太阳能时,物业收取了500元的押金,但是已经过去一年半了,押金还没有退还。 20日,记者在牟先生家看到了当时物业收取的太阳能押金收据,上面显示收取时间为“2010年8月,太阳能押金500元”。据牟先生介绍,当时家里装修时,物业给了一份“胜大花园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协议”,“虽然当时双方没有互相签订,只是给了一份协议,但是根据协议上的要求交纳了现金。” 记者看到“协议”上面显示,太阳能安装押金为500元/户,由乙方(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简称装修人)交纳。牟先生说,他们已经按照物业的规定装修完,并且交纳了押金,没有损坏屋顶等,但快两年了押金还是不知去向。 随后,记者联系到胜大花园物业公司。一位工作人员说:“装修过的太阳能还没有验收完,验收完后,接到领导通知就会给业主返还押金。”但她表示,验收完的时间并不清楚,发放押金的时间也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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