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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纯玩团怎么也要购物? |
| 8名市民投诉后获赔8000元 | |
- 2012年02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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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2月20日讯(通讯员 孙爱军 刘玉磊 记者 曹思扬) 市民刘先生一行8人参加了深圳某旅行社推出的港澳纯玩团,参加后却发现竟安排有购物环节,市民去索赔时遭拒。20日,经李沧工商部门调解,刘先生等人共获8000元赔偿金。 1月中旬,市民刘先生与7位同事打算利用春节假期一起去香港等地旅行,看到深圳某旅行社推出的港澳五日游项目价格公道,而且承诺为纯玩团,绝无任何强制购物,在与同事商量后,刘先生从网上预订了此团。订购后,这家深圳的旅行社通知刘先生等人到他们在青岛的办事处——位于李沧区的青岛某旅行社签订旅行合同,并交纳30000多元的旅行费用。 完成相关手续后,刘先生一行8人兴冲冲地踏上了旅程。但让他们失望的是,承诺的五星级酒店变成了廉价宾馆,餐费均需要自理,而且安排了购物环节。回青后,刘先生和同事求助于李沧工商分局永安路工商所。 在调查过程中,青岛某旅行社的工作人员称他们旅行社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质,并非是深圳某旅行社在青岛的办事处。他们旅行社与深圳的旅行社一直有业务往来,帮助其代收青岛游客的旅行费用,这些费用均已支付给深圳的这家旅行社。游客是与深圳某旅行社签订的合同,青岛的这家旅行社认为他们不应承担违约责任。工商人员指出,青岛某旅行社开具了加盖有该旅行社公章的收款收据,因此青岛某旅行社需承担部分连带责任。 经调解,青岛某旅行社同意帮助刘先生与深圳某旅行社协调,20日,深圳某旅行社赔偿刘先生等人共计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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