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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市要对二道门做书面说明 |
| 消协:超市如果找不到法律依据要整改 | |
- 2012年02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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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泰安2月20日讯(记者 李兆辉 王世腾) 针对本报报道部分超市设置“二道门”的问题,20日,泰安市工商局和市消协通知超市方做书面说明,要求他们找出法律依据,否则要做出改正。 部分超市设置“二道门”检查购物小票的问题,引起不少顾客不满。经常到大润发购物的邵女士觉得,超市设立“二道门”,不仅没有方便消费者,还浪费了不少时间。有时候找不到小票,经常被拦下检查,否则就不让走。市民赵先生认为,有的超市在进口处要求顾客封包,出门时还得检查购物小票,这分明是对消费者不信任。有时候超市工作人员不光检查小票,还要看看购物袋中都装了什么东西,让人觉得侵犯了隐私。 针对超市设置“二道门”问题,泰安市消协和泰山区消协工作人员表示,20日,他们通知设置“二道门”的大润发超市做书面说明,并到消协阐明情况。“如果大润发超市和卜蜂莲花超市,拿不出设立‘二道门’的法律依据,工商和消协会要求他们进行改正,并做书面承诺。若不改,将对这些超市作出相应处罚。”泰安市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宗国介绍,希望市民积极拨打消费者维权热线12315,和工商、消协一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本报联合泰安市工商局、泰安市消协共同启动“天天3·15”栏目,为给市民提供一个维权的平台。如果您在购买商品、享受服务时遭遇维权困境,您可拨打本报热线6982110、18653881097或登录齐鲁晚报·今日泰山微博(http://weibo.com/u/2442891433)反映情况,本报将竭诚为您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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