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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2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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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泰安2月20日讯(记者 李兆辉 通讯员 苏海东 牛兴海) 近日,市民徐先生在超市购买了两瓶“五粮液”酒,发现瓶中有异物。经生产厂家确认,此“五粮液”是仿冒产品。 近日,新泰市消费者徐先生以每瓶638元的价格在楼德镇一超市内,买了两瓶“五粮液”。当徐某要开封第二瓶酒时,发现瓶中竟有一小块不明物,仔细一看像是蚊子。徐先生原封不动地把瓶装白酒保存好,到消协投诉。 新泰市消协联系到五粮液销售商及生产厂家。经厂方技术人员鉴定,此“五粮液”是仿冒产品。因消费者徐某不能提供超市出具的电脑喷码发票,双方在赔偿问题上产生争议。经消协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由超市经营者向徐某赔偿两瓶合格的“五粮液”,另赔偿2000元现金。 新泰市消协工作人员提醒市民,购买白酒时,消费者需要零售商提供相应的质量鉴定书,以确定白酒的出产地和质量是否有问题。另外,遇到假冒伪劣产品时,消费者不仅要有维权意识,还要学会取证和保存证据,以便合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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