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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逃赔偿款在外躲两年
法院凌晨把“老赖”堵门口
  • 2012年02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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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6982110热线消息(记者 王鹏 通讯员 马辉 姚勇) 泰城市民周某雇用司机王某驾驶货车时发生交通事故,需赔偿伤者22万。为逃避赔款,他离家外逃,2月17日凌晨被法院执法人员围堵在租住房外。
  近日,泰城市民刘某托人为岱岳区人民法院送来写有“智勇双全,救命恩人”的锦旗,感谢法院执行法官凌晨围堵拘传躲避赔偿的外逃“老赖”周某,为刘某讨回7万元诉讼赔偿款。
  原来,2009年8月27日,周某雇用司机王某驾驶货车发生交通事故,致刘某、毕某、李某受伤。法院依法判处王某、周某赔偿三人各类赔偿金计22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因王某、周某未履行赔偿义务,该案进入执行程序。法院调查发现,事故发生后,王某、周某为规避、拖延履行赔偿义务,已离开原住所多年,下落不明,二人名下均未发现有财产可供执行,执行工作一时陷入僵局。此时,因车祸致残的刘某,为医治伤病已负债累累,生活陷入困境。刘某父亲多次到法院诉苦,称如不能尽快拿到赔偿款,刘某将断医断药、生命不保。
  岱岳区人民法院将该案列为反规避执行行动重点案件,启动立体式追查机制,全面查控被执行人下落及其财产。执行法官通过公安机关获悉,周某正躲藏在泰安市区某处租住居民楼内。17日凌晨5时许,岱岳区法院组织十余名执行人员上门围堵“老赖”,趁夜暗悄然抵达周某楼下,却又被紧闭的单元电子防盗门拒之门外。为避免打草惊蛇,引起周某警觉而逃脱,执行人员冒着严寒苦苦坚守门外。天蒙蒙亮时,急于外出办事的周某刚刚打开大门,就被等候多时的执行人员拘传至法院,并于当日付清应支付刘某的全部赔偿款7万元,与毕某、李某协商制定还款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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