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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贫困高中生可领助学券
该市实现学前教育和基础教育政府扶困助学全覆盖
  • 2012年02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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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潍坊2月21日讯(记者 秦国玲) 21日,记者从潍坊市全市学生资助工作会议上获悉,从2012年春季学期开始,就读于潍坊市普通高中的困难家庭学生和孤残学生,每年7月可以申请“高中助学券”,以此券可抵顶等额学费。
  近日,潍坊市财政局、教育局、民政局、残疾人联合会共同下发通知,从2012年春季学期开始,在全市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实施普通高中教育助学券制度。发放对象为:具有潍坊市常住户口、在潍坊市普通高中就读的城市或农村低保困难家庭学生和孤残学生。低保家庭学生须持有民政部门发放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孤儿须持有民政部门发放的“儿童福利证”,残疾学生须持有残联发放的“残疾证”。
  市级财政将统一按照省级规范化学校每生每学期800元、市级规范化学校每生每学期600元标准进行发放。各县市区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普通高中教育助学券补助范围,扩面资金由各县市区自行解决,并报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备案。
  潍坊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魏建欣介绍,普通高中助学券采用实名制,由市财政局和市教育局统一印制,各级教育部门负责审核发放。每年7月开始申请,学生或学生监护人持户口本及相关证件向户口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领取相关申请表并据实填制。被确认享受免费普通高中教育的学生,每年8月下旬持户口本或学生本人身份证到县级教育部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领取“助学券”,以此抵顶等额学费。
  据悉,各志愿者组织提供的特别困难学生,经确定后可直接纳入免费范围。潍坊市从2011年起,就在全国率先实施了“助学券”制度,2012年,市政府将解决家庭困难子女就学确定为十件实事之一。目前全市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各类经济困难家庭、孤残、低保学生已基本实现了免费教育。此次首度对全市高中阶段困难家庭学生实行政府助学,意味着潍坊实现15年学前教育和基础教育政府扶困助学全覆盖。
聊大设校长奖学金
  本报聊城讯 记者21日从聊城大学学生工作会议上获悉,聊城大学今年首次设立校长奖学金,每年评选出20名品学兼优的学生,每人次可获2000元奖励。
  据了解,校长奖学金强调,除要求学生品学兼优、学习成绩好、获得多种荣誉外,还要求学生综合素质高,创新能力突出,创新成果显著。在科技创新、技能大赛、社会公益、励志创业、见义勇为、体育竞赛、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或为学校争得较大荣誉的也在评选之列。   (陈洋洋 董光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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