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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2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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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日,市中区民政局局长闫勇透露,去年市中区为560位老年人提供了居家养老服务,今年将增至800人。 闫勇介绍说,按照有关政策,居家养老的服务对象是居住在市中区各街道办事处,并具有济南市常住户口的老年人。条件是:年满70周岁,享受低保待遇的“三无”孤老;年满70周岁,省(市)级以上劳模、重点优抚对象且子女无力承担赡养义务的老年人;年满70周岁,月收入低于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独居或仅与残疾子女生活的老年人;年满60周岁,日常生活需要介助(半护理)或介护(全护理)的困难“二无”(无子女,无劳动能力)老年人;年满70周岁,日常生活需要介助或介护的独生子女家庭的困难老年人;家庭有特殊困难的,经县(市)区级民政部门委托的评估机构认可,可适当放宽条件。符合上述条件的老年人每月由政府购买20个小时的送时服务,有经济来源并需要居家养老服务的老年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购买。凡需要政府购买服务的困难老年人都可向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如实填写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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