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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撞死人逃逸,三小时后自首 |
| 事发高唐,肇事者开的出租车是租来的 | |
- 2012年02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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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聊城2月21日讯(记者 刘铭 通讯员 胡晓剑) 2月20日早上,高唐一辆出租车撞上电动车后逃逸,电动车车主死亡。高唐交警大队经过3个小时走访摸排,出租车驾驶员迫于压力投案自首。 20日6点20分左右,高唐交警大队122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在高唐县太平路11号电灯杆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电动车驾驶人受伤严重,肇事车辆逃逸。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经检查,伤者因受伤严重已经死亡。 “由于事发时间是清晨,天刚微亮,路人稀少,给排查现场带来一定难度。”赶到现场的民警说,根据现场逃逸车掉落的前保险杠碎片、右侧反光镜以及车身部分碎片初步确定,逃逸车辆为一辆桑塔纳出租车。民警根据这一线索,开始排查该车型出租车。 民警走访出租车公司得知,跑早班的出租车有十几辆,随着范围缩小,民警开始联系这些车主,但都表示没有肇事。民警了解到,其中一辆出租车是车主租给别人的。 民警立即联系该车主,详谈后车主说出了实情,自己并未肇事,但是租车人王某可能发生了交通事故。 随即,民警打通租车人的电话,经过做思想工作,3小时候后,王某迫于压力到高唐交警大队投案自首。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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