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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2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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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枣庄2月21日讯(记者 张冬梅) 21日,记者在北关居委会走访时见到了从监狱假释回家的黄女士。“我听说滕州开始评选“十佳社区民警”评选活动,在我假释期间社区民警给了我很大的帮助,为了给他们投上一票,我赶紧买份报纸,刚把选票填写好准备送过去。”黄女士说。 黄女士告诉记者,2008年她和老公一时糊涂,便将有病在身的公公杀害了。随后,自己因故意杀人罪被判了四年有期徒刑,而老公则被判处无期徒刑,两人留下年仅3岁的孩子给亲戚抚养。2011年10月份,因自己在监狱期间表现较好,被批准假释。“回到家后,我们社区的片警四处帮我联系工作,还给我送去很多生活用品。从亲戚的口中我还得知,在我服刑期间,我们社区的片警给予我们家很多的帮助,时常给孩子买东西,现在孩子已经6岁了,民警经常到家里帮我辅导孩子。”黄女士说,“现在开始有了这个评选活动,恰好我们的社区民警也在候选人里面,我一定要为这些辛勤工作的恩人投上自己的一票。” 为帮助黄女士完成心愿,记者便带着黄女士去了滕州市公安局。随后,黄女士将自己的选票交给了相关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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